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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学校孔子学院教师人才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卢笛 [发表时间]:2020-11-25 [来源]:国际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广汉语教学,推动中捷人文交流,按照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关于组织实施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语言中心〔2020〕2号)的精神和《中国计量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教师选派及管理办法(试行)》(中量大办〔2018〕30号)的规定,现面向校内选拔孔子学院汉语教师(骨干教师和非骨干教师)若干名,建立孔子学院汉语教师人才库。
  一、汉语教师条件
  (一)热爱国际中文教育,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2年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本校在编教师和校聘合同制教师和完成2年以上国外汉语教学任务的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
  (四)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五)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捷克语。
  (七)持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
  (八)骨干教师需具备编写汉语教学大纲、设计课程、编写材料、评估教学、培养汉语教师、组织文化活动等工作能力。
  二、报名和选拔程序  
  (一)申请人根据选拔通知具体要求填写《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孔子学院骨干教师备案表》,在12月10日前将电子版表格(不含单位推荐意见)发至国际处邮箱:
intoff@cjlu.edu.cn,联系电话:87676131、86836086; 
  (二)申请人打印《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孔子学院骨干教师备案表》,在12月10日前提交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所在单位汇总后于12月11日11:30前统一交国际处办公室(明德北304)。  
  (三)国际处根据选拔条件和标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将会同人事、纪监、教务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选聘工作,报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推荐人选。

  附件:1. 《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
     2. 《孔子学院骨干教师备案表》

 

国际处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