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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购汇须知

发布者:国际处 [发表时间]:2023-04-20 [来源]:国际处 [浏览次数]:

因公出国换汇核销等财务手续


1.购汇管理

出国() 人员出访前应核算购汇金额及时填写《浙江省省级预算内单位因公出国用汇审核表》(一式三份),《浙江省省本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审核表》(一式两份) ,由计划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进入校务网-财务系统办理暂借款业务并将借款打到中国银行指定账户(二选一)

(1)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收款人:中国计量大学;收款账号:451012601,附言: XX学校XX 出国购汇。

咨询电话:8501027985010280;地址:凤起路和中河路交界处,凤起路321号。

(2) 中国银行杭州市钱塘支行;收款人:中国计量大学;收款账号: 27025,附言: XX学校XX 出国购汇。

咨询电话:86722293;地址:钱塘区3号大街17号。

2.领取外汇(注:需提前2个工作日电话预约)

出国 () 人员凭以下材料到银行领取外汇:

(1) 从计财处领取的汇款回单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

(3)《浙江省省级预算内单位因公出国用汇审核表》 (一式三份)

(4)《浙江省省本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审核表》 (一式一份)

(5)盖有供汇联章的出国()任务批件;

(6)挂浙政函文号的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或盖有单位公章的浙江省人民政府赴港澳任务确认件或赴台确认件、外方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

(7)境外日程安排 (注明详细出访时间,如有城市间交通费,需列明往来城市)

(8)国家外国专家局或省外国专家局批文(培训团组需提供)

3.特别说明

(1)如需补购汇或退回购汇多余款,请在原《浙江省省级预算内单位因公出国用汇审核表》(首次购汇时单位和银行已盖章)相应栏目中填写办理。

(2)自汇款之日(含)起三天内,需尽快到银行换汇,否则汇款将原路返回。